各教学单位:
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按《河南科技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现就有关填写要求说明如下:
1.本学期理论教学周数按期末考试安排和实际教学进程表进行计算。
2.实验教学工作量依据教务科实验课表进行计算。
3.实习工作量按实习计划和教学进程表进行计算。补开上学期实习实训课的工作量按教务科备案的实际情况填写。
4.本学期期末监考填报为上学期期末监考工作量。
5.各系(部)负责填报本单位任课教师及教务科备案的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表。
6.各任课教师按教学效果评定划分的所属单位进行工作量填报审核。如果几位教师共同承担同一班级的同一课程、实验或实习,请按实际承担教学工作情况如实填报,工作量总数不得超出额定数。
7.各系(部)请于2020年12月23日前将工作量汇总表(电子稿1份)、教师工作量表(纸质稿1份)报送至教务科。
8.工作量统计工作事关教师切身利益,为确保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顺利进行、工作量统计数据无误,请各系(部)上报工作量前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,将公示后教学主任和主任签字的纸质稿报送至教务科。
教务科
2020年12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