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领导、各系部、职能部门负责人:
根据校教务处发布的听课安排通知,本学期我院的听课安排如下:
一、听课学时
1.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8学时,其他院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。
2.教务科、教学督导科、各系部书记、主任、教学主任、实验中心科级干部每学期至少听课8学时,督查督办、团委、学生科、招生办、财务科、图书馆、科技办等职能科室的科级干部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,教学秘书、辅导员、教务科工作人员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。
3.院领导、各职能科室、教务科工作人员听课对象为全院当学期所有主讲教师;各系书记和辅导员听课对象为本系学生,并且至少听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;各系部主任、教学主任和教学秘书听课对象为本单位的主讲教师,生科系和电子系的主任、教学主任和教学秘书至少听一次实验课;实验中心科级干部听课对象为上课地点在实验中心的主讲教师。
二、听课时间
2018年9月3日—2018年12月21日。
三、听课管理与要求
1.根据听课安排,大家可自行安排听课时间、授课教师、上课班级,根据教师的授课情况,客观公正地记录并填写听课记录评议表。
2.听课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:
(1)学生方面:主要包括有无迟到、早退和缺课现象,课堂纪律,学生是否认真听讲或完成实验等。
(2)教师方面:主要包括教学纪律(是否迟到,提前下课等),教学态度、教学方法与手段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效果、讲授能力、学生管理等。
(3)其他方面:主要包括教学基本设施、教室(实验室)卫生、供电供水、灯光照明等,以及影响教学的其他情况。
重点关注教师教学态度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组织、教书育人和课堂纪律情况等。
3.课程表可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询(具体查询办法见附件),也可以通过提供的按照上课老师,上课班级,上课教室分类的课表进行查询(各种分类的课表见附表)。《听课记录评议表》见附表。
4.院领导、各职能部门、教务科工作人员的《听课记录评议表》学期末(第17周)报送至教务科保管统计,教务科将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反馈并组织整改;各系部的《听课记录评议表》由各系部存档,各系部将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后反馈给相关任课教师,对涉及本单位的问题组织整改,涉及学院层面的问题反馈给教务科或相关单位。
教务科
2018年10月25日
注:教学安排查询流程
如果随机选听课,按照以下步骤操作:
根据教学安排进行初选。打开学校主页——数字校园——教务管理——点击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入口——查看教学安排——选择周/日/节次课表——选择校区、教学楼、输入验证码进行检索,根据检索结果,可初步选定听课地点、班级和课程等。